标题:單程證審批不公。
内容:你好,我想問一下單程證審批的流程和流程的時限。我于2014年10月在香港登記結婚,之後再回汕頭市濠江區遞交單程證申請,被告知不能申請需結婚3年後先可以申請,但是我在廣東省出入境查到結婚就可以申請,他們解釋說上頭的命令,唯有等到2017年2月才成功遞交申請。到現在和我同一時期的廣東省其他城市的申請者都已經上省審批或者在港核,我在廣東省出入境網站諮詢被告知還在區出入境調查,建議向區出入境查詢,親自到濠江區出入境諮詢卻被告知不清楚,公安部公佈的單程證審批分數只是一個參考而非準則嗎,單程證審批是不是要看戶口所在地出入境審批人員的心情?
答复部门:出入境管理局往来港澳管理处网站管理员答复时间:2018-05-2516:46:07
回复: 您好:根据规定,您可以提交赴香港定居申请。您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反映您的问题。
單程證審批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