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香港探亲签证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建议
内容:尊敬的公安部领导:我的困难是:我是国家外派香港工作人员,老婆小孩(1岁大婴儿)我父母(65岁以上老人)4人持探亲签证陪我在香港,支持我的工作,但老婆和小孩的探亲签证每三个月必须回老家办理一次签证,非常费时(来回7天以上)费力(我要请假接送)费钱(四人高铁来回费用5千左右),请问制度设计上可否这样更加方便也能起到控制作用:让我把证件和文件从香港寄回老家请家人代为办理,办理好后寄回香港,我带老婆小孩每三个月持证赴深圳出入关口一次,满足在香港停留连续不超过3个月的规定,妥否,请尊敬的公安部领导酌情考虑。感谢!
答复部门:出入境管理局往来港澳管理处网站管理员答复时间:2018-06-0610:20:01
回复: 您好:根据规定,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对于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考虑。
香港探亲签证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建议